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同居专题
>
同居债务代理词
同居债务代理词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2-21 09:01:09
已帮助4121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同居债务代理词
王淳
问题:债务人在借我钱后,出资给儿子购房我打了代位权,法院判决是赠与,赠与合同是发生在10年前,是否有效期
你好,就你的描述来看,法院判得没问题。赠予应当是有效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务纠纷起诉状代写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程序是指当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系列程序。一般来说,起诉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起诉讼:当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2. 受理立案:法院收到诉讼请求后,会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3. 调解阶段: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并达成协议,案件就会结束。4. 庭审阶段: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组织庭审,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进行判决。5. 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宣布胜败,并发出裁决书。6. 强制执行阶段:如果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方不履行判决,起诉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以上是一般的起诉程序,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具体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也会因为不同类型的案件而有所不同。具体的起诉程序需要参照当地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可代位行使的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一、纯粹的财产权利;二、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三、诉讼上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分居一方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1、分居一方所负债务不一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3、如果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民法典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一方在分居后所负的债务如果用于了家庭日常生活,则不属于个人债务,而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对债务人的代位权举例说明是什么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是否是为夫妻共同债务
1、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如果有用于家庭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是其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怎么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可以书面约定一方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对外债务由借债人自行承担。同时,为了避免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恶意作出不利于债权人的约定,法律规定,夫妻间的类似约定,必须明确告知债权人。只有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各自所有、债务由各自承担的约定,才能以此对抗对方的债权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分居期间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其中,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由此可知,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应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评判标准。因此,如果分居期间的借款没有用到共同生活的需要里的话,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法律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代位权应对次债务人的效力是什么呢
代位权应对次债务人的效力:次债务人需要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如果债权人接受的,则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终止,并且次债务人获得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未婚同居关系解除后同居期间的债务能怎么处理
1、未婚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到底该如何处理呢?主要是认定如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看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1)首先看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2)第二种情况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2、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分居后的债务如何分配
分居后的债务的分配: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家庭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男方知道女方有家庭还和她同居怎么判
#婚姻家庭
847次阅读
结婚后与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吗
#婚姻家庭
1223次阅读
未婚可以同居吗
#婚姻家庭
1411次阅读
小三怎么处理
#婚姻家庭
1010次阅读
怎样认定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
1372次阅读
结婚了与他人同居犯法吗
#婚姻家庭
1400次阅读
关于
同居债务代理词
精选专题信息
离婚前妻不让看孩子如何解决
2024.04.29
离婚律师费用多少
2024.04.29
结婚后买的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2024.04.29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能得到多少财产,有个女孩子两周岁,男方不给,孩子能判给女方吗
2024.04.29
生活困难的人能否多继承遗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024.04.29
继承父母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2024.04.29
婚后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2024.04.29
起诉抚养费原告是父母还是孩子呢
2024.04.29
抚养费起诉找一个律师参考价格
2024.04.29
对方家暴是否可以向法院请求赔偿
2024.04.29
子女抚养请一个律师收费多少钱
2024.04.29
离婚后前妻来家里探视孩子怎么办
2024.04.29
遗产继承去哪里公证
2024.04.29
丈夫死后孩子怎么抚养
2024.04.29
离婚子女归属权法律如何判
2024.04.29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钱
2024.04.29
热门推荐
热门婚姻家庭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结婚律师
离婚律师
财产分割律师
子女抚养律师
家事纠纷律师
遗产继承律师
收养赡养律师
家庭暴力律师
彩礼律师
同居律师
婚前调查律师
婚姻家庭法规律师
婚姻家庭案例律师
2024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申请自动离婚?
军嫂可以离婚吗现在
女人可以起诉离婚吗
配偶判刑可以离婚吗
重婚罪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做亲子鉴定收费多少
办理结婚证在哪里办理
被家暴了找妇联有用吗
【婚姻家庭】分居协议
离婚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家庭暴力离婚协议样本
再婚家庭离婚两方都有病协议
离婚起诉书(家庭暴力情形
家庭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家庭暴力离婚协议书通用版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
家庭暴力离婚协议书范本新
涉嫌家庭暴力的离婚起诉书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协议书模板
军婚可以离婚吗
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净身出户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诉讼离婚程序
离婚诉讼
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
离婚律师费
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离婚法律咨询
离婚案件管辖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费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抚养费标准
社会抚养费
抚养权变更
赡养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赡养费
死亡证明
土葬
火化
丧葬费
事业单位丧葬费
离休干部丧葬费
退休人员丧葬费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24:36
不可能全部返还的,想你这种情况,一毛不还都有可能的
问题:两人谈三年多,共同生活三年多,没领结婚证,没有孩子,对方给了十万彩礼,这种情况需要全部返还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9:25
您好!可以代理离婚纠纷
问题:过不了了要离婚分财产?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8:25
您好!可以处理离婚纠纷
问题:段律师我离婚,你在沛县哪?
钱威律师
2024-04-29 12:38: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有身份证号能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吗?
钱威律师
2024-04-29 08:04:47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已起诉离婚,判决不离婚?
钱威律师
2024-04-28 13:04:14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结婚了,对象不给生活费?
钱威律师
2024-04-28 06:14:28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有身份证号码怎么查户籍?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20:15:35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问题:本人是不孕患者想领养一个正常的男孩可以吗?
司天双律师
2024-04-27 20:08:37
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问题:离婚后夫妻房产如何变更?
于雅平律师
2024-04-27 18:08:19
可以处理,可搜索威添家Z949123910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父母离婚更改房子户主姓名给儿子有影响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8:25
您好!可以处理离婚纠纷
问题:段律师我离婚,你在沛县哪?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9:25
您好!可以代理离婚纠纷
问题:过不了了要离婚分财产?
钱威律师
2024-04-29 08:04:47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已起诉离婚,判决不离婚?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24:36
不可能全部返还的,想你这种情况,一毛不还都有可能的
问题:两人谈三年多,共同生活三年多,没领结婚证,没有孩子,对方给了十万彩礼,这种情况需要全部返还吗?
钱威律师
2024-04-29 12:38: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有身份证号能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吗?
钱威律师
2024-04-28 06:14:28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有身份证号码怎么查户籍?
钱威律师
2024-04-28 13:04:14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结婚了,对象不给生活费?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20:15:35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问题:本人是不孕患者想领养一个正常的男孩可以吗?
司天双律师
2024-04-27 20:08:37
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问题:离婚后夫妻房产如何变更?
于雅平律师
2024-04-27 18:08:19
可以处理,可搜索威添家Z949123910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父母离婚更改房子户主姓名给儿子有影响吗?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拐骗儿童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重婚罪
行贿罪
走私淫秽物品罪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