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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世多久领抚恤金
人去世多久领抚恤金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2-21 03: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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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世多久领抚恤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委托领取丧葬抚恤费协议书怎么写
XX市社会保障局:因我母亲xxx属于企业退休人员;每月享受xxx元退休工资待遇,因病在2015年xx月xx日逝世。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享受一定丧葬抚恤费。子女5人达成领取丧葬抚恤费协议,指定五儿子xxx代表子女领取母亲丧葬抚恤费,用于母亲安葬费用开支。特此协议!遗属大儿子:xxx遗属二儿子:xxx遗属三儿子:xxx遗属四儿子:xxx遗属五儿子:xxx2015年月日首先在协议扣除子女垫付的殡葬的费用,余由4人根据已达成的意见分配即可。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亡抚恤金的支付年限具体是多久
是二十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计算公式是,如果不满60周岁,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法律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亡抚恤金的支付年限大概是多久
1、工亡抚恤金的支付年限:在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年限方面,实务中对未成年人的抚恤金支付到十八周岁这一点异议不多,但对死者父母的抚恤金一次性支付的年限究竟是多少则颇费周折。2、《条例》仅规定了按月支付一种方式,并未就一次性支付方式明确规定,当然,也没有明文禁止。原则上,此时国家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是可以出台细则性规定来补充和完善的,但根据我国《立法法》所确定的立法原则,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均不得同行政法规相抵触。也就是说,在保证不低于《条例》所确定的抚恤金标准前提下,下位法(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是可以参照国家处理类似事务既有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的。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目前人民法院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重要的一部规定。该解释是出台实施的,在许多问题上它吸收并取代了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多部规定。该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方面被该解释吸收取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四条第(九)项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18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抚养费少计1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被抚养人70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5年。”而在此之前颁行的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项则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抚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问题:我父亲和他姐姐是爷爷亲生的孩子,爷爷在爸爸很小的时候再婚,继母那边有2个儿子,一个女儿,我爷爷在我父亲20岁的时候被赶出家,现在老人去世了,中间有联系父亲,想把抚恤金给他,但是当时说法律规定不能转给他一个人。现在爷爷去世了,他的遗产继承应该如何分配?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
张恒
问题:请问一个人工资是9000,在工作中意外去世了,他的未成年子女每月每个人应该有多少抚恤金?
他工资的30%,如果是孤儿的话,是工资的40%
徐茂林
问题:我问问老人去世后抚恤金怎么分配
按照照顾配偶和弱势人群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可以按照遗产进行继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想问一下06年徐州企业离休去世的抚恤金是什么标准,是否免费回复
(一)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扩展资料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剩下的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另外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参考资料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 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父母去世了儿子可以领抚恤金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父母是退休人员,是以基本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不是以儿子生前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不符合供养亲属条件,不能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有一企业在职职工因病于2008年去世,有一未成年儿子16岁。请问关于抚恤金方面有什么规定。
遗属救济费标准按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遗属救济费随着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而相应调整。1937年7月6日前参加工作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死亡,其遗属救济费标准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增发15%;1937年7月7日至建国前参加工作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死亡,其遗属救济费标准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增发10%。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遗属为鳏寡孤独的,其遗属救济费还可在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含本通知第三条增加部分)的基础上再增发10%。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企业职工死亡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怎样计算及领取
【法律意见】因工死亡待遇: (1)每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4)因工致残1-4级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除按本条(1)(3)款的规定执行外,其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24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教师死后怎么领取抚恤金?
解答如下, 其抚恤金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丧葬费每个省份的标准可能不同,像我湖南省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86号)规定:(一)凡病故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其丧葬费由现行5000元调整为7000元。扩展资料: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2014年9月29日,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10月1日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2018年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退休人员丧葬费,丧葬费及抚恤金怎么领取
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抚恤金申领流程如下:1、当事人去世后,家属(继承人)应及时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资料(一般是将资料提交给当事人原单位,由其代为办理);2、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条件者由社保机构依据当地规定核算具体抚恤金、丧葬费金额;3、社保机构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付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额后通知继承人领取即可。企业退休,病故的抚恤金一般为20月的退休工资。如果是事业单位退休,编适用于人社部发〔〕42号,抚恤金为20个月基本工资。如果是公务员退休,适用于民发〔〕192号,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加本人身前40月基本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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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4-30 16:17:37
你好,你现在想咨询什么问题
问题:不知道怎么办好,闹得很过分,我妹又后悔了,我母亲把房子已经过户给我了,我妹放弃继承权后,包律师您好?
钱威律师
2024-04-30 10:09:2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没结婚,共同生活了三年多,没孩子,没领证,给了十万彩礼,需要全部返还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24:36
不可能全部返还的,想你这种情况,一毛不还都有可能的
问题:两人谈三年多,共同生活三年多,没领结婚证,没有孩子,对方给了十万彩礼,这种情况需要全部返还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9:25
您好!可以代理离婚纠纷
问题:过不了了要离婚分财产?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8:25
您好!可以处理离婚纠纷
问题:段律师我离婚,你在沛县哪?
钱威律师
2024-04-29 12:38: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有身份证号能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吗?
钱威律师
2024-04-29 08:04:47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已起诉离婚,判决不离婚?
钱威律师
2024-04-28 13:04:14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结婚了,对象不给生活费?
钱威律师
2024-04-28 06:14:28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有身份证号码怎么查户籍?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20:15:35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问题:本人是不孕患者想领养一个正常的男孩可以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8:25
您好!可以处理离婚纠纷
问题:段律师我离婚,你在沛县哪?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9:25
您好!可以代理离婚纠纷
问题:过不了了要离婚分财产?
钱威律师
2024-04-29 08:04:47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已起诉离婚,判决不离婚?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24:36
不可能全部返还的,想你这种情况,一毛不还都有可能的
问题:两人谈三年多,共同生活三年多,没领结婚证,没有孩子,对方给了十万彩礼,这种情况需要全部返还吗?
钱威律师
2024-04-29 12:38: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有身份证号能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吗?
钱威律师
2024-04-28 06:14:28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有身份证号码怎么查户籍?
吕美亮律师
2024-04-30 16:17:37
你好,你现在想咨询什么问题
问题:不知道怎么办好,闹得很过分,我妹又后悔了,我母亲把房子已经过户给我了,我妹放弃继承权后,包律师您好?
钱威律师
2024-04-30 10:09:2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没结婚,共同生活了三年多,没孩子,没领证,给了十万彩礼,需要全部返还吗?
钱威律师
2024-04-28 13:04:14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结婚了,对象不给生活费?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20:15:35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问题:本人是不孕患者想领养一个正常的男孩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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