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公司设立专题 > 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人投入到创业中,而开公司是很多创业者的首选。开公司的第一步是了解公司设立流程,这可以让创业者取得一步先机,创立了公司为以后发展打下基础。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而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2024-03-03 22:37:09 已帮助222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分公司,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产生的民事责任,将由法人,也就是总公司来承担。 罗浩律师建议: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分公司可以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将总公司一并列为劳动争议仲裁的被申请人,由总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承担最终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