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记名的股票、银行账户、房地产就不要想了,等到打
离婚官司才想起来转移就晚了,除非对方没请
律师,给了你充足的操作时间。2、不记名的现金、珠宝等高价值的固定价值物品,很简单就是藏起来咯,当然要注意不要被对方取得
证据,这个事情就是死无对证的。要注意的是
离婚期间买的彩票中了500万,不要以为离婚后去兑奖就行了,以彩票购买日期为准,所以一定要让父母去兑奖,对方就毫无办法,这就是死无对证。3、记名但是价值未定或延迟兑现的如公司股权、期权,如果有能力设计交易结构(简单的说你是老板,可以设定兑现的方式),可以通过第三方倒手的方式。比如说你现在有一个工作室,赚了大几百万,假如你和客户的关系比较好,你可以用其他人的名义再注册一个,跟客户讲好,这个工作室签亏本合同,另外一个壳签赚钱的合同,到最后评估价值的时候,
共同财产的这个壳净资产为零,就是个空壳,你爱要要不要拉倒,而赚钱的那个壳是别人名下,钱也没有直接转移,第三方做了防火墙,名义上只是我最近无心经营,所以亏损了,还不许经营不善么?关键是另外一个壳你压根都不知道,客户的合同方也千千万,你知道哪个是我用别人的名义注册的?4、善用跨国官司,我国对本国人离婚要求但实际位于国外的财产,会做判决,但因为无法执行,所以实际上的执行还是要到所在国
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