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人身侵权专题 > 江苏损害赔偿律师

江苏损害赔偿律师

江苏损害赔偿律师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2-24 01:35:18 已帮助359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江苏损害赔偿律师应该去哪里请不怕被骗?
这个推荐你朋友去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解释规定了相关人身损害的标准、赔偿条件、赔偿标准等等。例如: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因为人身损害赔偿涉及到财产问题,最好请个有经验的损害赔偿律师来跟进,你可以让你朋友到律师港湾上面找一下,那里有各地的律师,包括北京的。   最后,我再强调一点,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也涉及到《民法通则》里面的相关条款,例如: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以上是对“江苏损害赔偿律师应该去哪里请不怕被骗?”的回答。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