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也谢谢您的采纳,婚后建立共同账户 其他算
共同财产,虽然该存款以及转入双方的共同账户,那么一方婚前转入部分,应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分手财产争议,那么银行的转账记录可以作为
证据。根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
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