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合伙联营专题 > 合伙人个人纳税扣除额

合伙人个人纳税扣除额

合伙人个人纳税扣除额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3-01 21:19:03 已帮助221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合伙人按四个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新政策则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新政策还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也就是说,与财税〔2000〕91号文件相比,新政策增加了“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这两项原则规定,将更方便实际操作。

只要是在我国境内进行投资的外国商人,都需要按照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缴纳税额,对于没有能力,需要延期缴纳的,也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提出申请,一般来说,纳税之前,是需要先进行纳税申报的,若不纳税,是会受到处罚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