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有效性并非必须经过公证手续方能奏效,公证并非是遗嘱发生效力的必然要件。
判断遗嘱是否为有效,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立遗嘱的行为人生理心理状态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立遗嘱的行为人应当表露出真实纯粹的意志;
再次,遗嘱中所涉及到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
最后,立遗嘱的行为人在整个过程中不得与相关人员恶意串通,谋取私利,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