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制造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我们将依照法律给予其严厉的打击,期望他们受到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要面临罚金的惩罚;
其次,倘若这种行为给人体健康带来了极其严重的伤害,甚至产生了其他严重的情节,那么罪犯将被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内的有期徒刑,并且仍然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最后,如果在制造有毒有害食品的过程中发生了人员伤亡等极其恶劣的情况,或者存在其它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罪犯将会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制裁,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接受没收财产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