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便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的观点并不完全准确。
在此情况下,虽然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并申请协议离婚,但是依然有机会通过诉讼方式实现离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现有的合法离婚途径仅限于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形式。
倘若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当事人自然难以达成协议并以此达成离婚目的。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仍然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工作。
如果经过调解后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果,即便另一方仍持反对意见,法院也有权依法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