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律师针对非法企业债务的问题作出如下解析:
假如该笔债务得到了夫妻双方的同意,或者说,债务是用于维护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正常运转,那么这通常被认定为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二人将共同对此项债务负责。
反过来说,如果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产生了非法企业债务,并且此债务又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开支,那么这种情况下,所负担的债务就被视为个人债务,应当由欠债的一方独自承担。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在事后来进行追认等行为,这些都可以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因此而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样的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若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那么这样的债务仍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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