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订立婚前财产协议时,以下各项必备内容不容忽视:
首先,协议中应充分体现出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及协商意见;
其次,应当对夫妻二人的个人资料、身份情况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说明;
再次,对于财产的归属问题,必须在协议中作出明确无误的规定;
此外,为了确保协议条款得以严格落实与执行,建议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
最后,除了对财产的归属进行明确约定外,协议中亦须包含关于负债以及债务偿还责任的相关条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