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下,每一方当事人都享有法定的权利来解除我们之间的合同:
首先是当对方当事人违反了我们之间的合同条款,并且这种违约行为对我们订立该合同时所期待的经济利益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
其次是如果对方在我们双方共同商定的合同期限之内并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而且在我们给予他们适当的宽限期之后,他们仍然无法如约履行;
再者就是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导致我们之间的整个合同义务都无法继续履行下去;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当我们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得到满足。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