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职工首先应当申请劳动仲裁,以证实与企业之间确实存在着合法的劳动关系。
随后,即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若被确认为工伤,便可享有相应的工伤权益。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未能与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时,即表示劳动关系已然成立: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满足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主体资格条件;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实施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且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具有报酬性质的工作;
(3)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属于用人单位业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之规定,本条款所述内容同样适用。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