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得到他人允许,便在网络平台擅自公布他人相片,仅有在涉及商业利益或实施人身损害、破坏以及侮辱性言论等情况下,方能被视为对肖像权的侵害,即构成违法行为。
每位公民都依法享有肖像权,但需经过本人明确同意后,任何人均不得以谋求经济利益为目的而滥用公民的肖像权益。
若以营利为目的,即使获得了公民的同意,将其肖像用于广告宣传、商标设计、店面装潢等活动,也应被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不当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