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祸中的受害者,通常他们有权获得以下赔偿项目:
首先是医疗费方面,按照相关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收据凭证来具体核算;
其次为误工费,其详细数额需参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长及收入水平进行准确无误的评估;
紧接着是交通费部分,需要依据受害人和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其疾病或转院接受治疗而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精确计算;
然后是护理费及住宿费等费用支出,也都需要通过合理的方式进行评估与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