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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好了可以做伤情鉴定吗

伤好了可以做伤情鉴定吗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2024-05-16 18:50:02 已帮助29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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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好了可以做伤情鉴定吗
当伤害痊愈之后,即无法再进行伤情鉴定。
这主要是由于伤情鉴定所依据的是原始损伤的事实情况,而法医需要在受伤后的关键时期,比如住院治疗期间或者在疾病严重或陷入昏迷状态时,通过公正公开地前往医院病房调查病人的伤势、获取相关证据,以此来确认病人受伤当时的病情以及客观境况,从而初步拟定伤害程度的等级。
然而,这种鉴定过程通常包括医疗跟踪、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等一系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根据受害人当时的伤势及其在医院所得到的诊断证明,若具备进行伤情鉴定的条件,那么公安机关委托的鉴定机构应在三日内给出鉴定意见。
倘若因打架事件导致当事人的伤势较为严重,且当时并不具备立即进行司法鉴定的条件,则可在七日内提出伤情鉴定申请。
因此,在伤害痊愈之后进行伤情鉴定是无效的。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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