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机动车的强制保险已逾期半年且需进行续保处理,则其费用将按照初次投保时的标准收取;
然而,如果该保险备受有效期为90天的情况下,是有机会延续此前所享有的优惠价格的。
2.关于私家车的强制保险价格方面:
首年度的投保费用为:
5座车型为950元人民币,6至8座车型则为1100元人民币;
次年度的投保费用为:
5座车型为855元人民币,6至8座车型则为990元人民币;
第三年度的投保费用为:
5座车型为760元人民币,6至8座车型则为880元人民币;
第四年度的投保费用为:
5座车型为665元人民币,6至8座车型则为770元人民币;
而到了第五个年度,无论是5座还是6至8座车型,其投保费用都将保持不变,即665元人民币和77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