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婚内存在出轨行为且涉及向第三者支付款项的问题,那么这些款项是可以被追回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均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而对于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如果其中一方未经过对方的同意,便私自将资金转赠予第三者,这种行为可被视为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因此并不构成赠与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