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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肇事要怎样办

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肇事要怎样办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2024-05-16 10:10:02 已帮助17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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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肇事要怎样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明确规定,在驾驶过程中若由于意外导致他人人身伤亡的紧急状况下,驾驶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救治,并须在最短时间内向负责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汇报。
在实施救援过程中,如需变动现场,则必须对变动后的位置进行明确标识。
此外,乘车人员、过往车辆驾驶人和过路行人也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换言之,当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甚至死亡时,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可拨打报警电话122,急救电话120、999),并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
若事故发生地点较为偏僻且无法找到电话报警,受伤人员必须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同时在无法找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考虑使用发生事故的车辆将伤者送至医院接受治疗。
然而,在移动现场之前,必须对因移动现场而可能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详细标记。
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上做出明显的标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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