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寻觅无果欠债方,债权人为保护自身权益可携相关证据赴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追回欠款。
在债权人依法提起诉讼之后,人民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这一特殊方式,向债务人传送开庭通知。
即便欠债人未出席法庭,法官仍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判决。
倘若欠债方离境不知所踪超过两年时间,为维护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宣告其失踪之申请,随后由法定代理人从失踪者的财产中偿付所欠债务。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