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必须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才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同时,如果劳动者处在试用期阶段,只需要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劳动者主动决定终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无需对此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反之,若劳动者未能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那么就有可能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因此,他们将被要求赔偿相应的金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