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组织、强行引诱他人进行性交易的行为,将受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需要被处罚金。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
对于组织、强迫未成年人进行性交易的行为,法律规定应按照上述条款中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实施上述两项罪行的过程中,若涉及到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则应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处理。
对于那些为组织卖淫活动招募、运输人员,或者提供其他协助以帮助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也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的严厉制裁;
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其刑期将会被延长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