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友人借钱未曾归还,您有权提起诉讼主张债权。
本篇将详细阐述起诉流程:
首先,原告需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相关副本以及重要的证据材料;
其次,法院接收到原告呈上的文件和资料后,会对其进行详细审查,如若满足立案要求,则正式立案;
紧接着,法院会向被告方发出原告的起诉书副本;
然后,被告方应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回应答辩;
接着进入到开庭审理阶段;
最后由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最终判决。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提供能明确展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借据、欠条或者合同等书面证据。
如果无法提供书面证据,也需要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具体时间、地点、金额等信息,同时提供无利益冲突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