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方对于提供贷款负有法律责任;
若贷款方未能按照双方商定的日期及数额给予借款人相应的款项,导致借款人遭受经济损失,那么贷款方必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贷款方有权对借款的具体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及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方式等方面。
如果发现借款人未能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借款用途来支配该笔借款资金,贷款方有权停止继续发放新的借款、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者直接终止该项借款协议。
此外,贷款方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够在借款本金中预先扣除任何形式的利息费用。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