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关系持续存在之时,如果对方当事人在知情的前提下,或是在其所持有的存款属于当事人个人所有的特定情境中,将此笔资金转赠给他的女儿,这便是合理且合法的行为。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若在对方当事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事人擅自转移了存款,并且这种行为对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那么这样的行为便被视为非法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