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旱地平均每亩应获得约为5.8万元人民币的补偿款;
而水田则对应9.9万元人民币/亩的补偿标准;
菜田所享受的补偿待遇则为平均每亩15.6万元人民币。
2、补偿金额的具体数值将根据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并经过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最基本单位的年均统计数据和市场单价来进行确定。
3、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按照法定程序支付的土地补偿金及安置补贴仍旧无法保证需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那么可以适当调整并增加相应的安置补贴额度。
籲收土地时,必须给予公正、合理的补偿,以确保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能够继续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并且其长期的生计也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同时,征收土地还应该依法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土地补偿金、安置补贴以及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面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