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款未偿还情况下的起诉流程如下:
首先,债权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请求状及其附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次,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所提交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果确认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将会决定予以正式立案处理;
再者,法院将债权人所提交的诉状副本发送至债务人为被告的手中;
同时,债务人也有义务在规定期限内就此情况提交书面答复辩护意见;
接下来,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审理程序;
最后,法院将依据审理结果做出最终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