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一起生命损失,需承担的责任包括支付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额。
其中,死亡赔偿金额度将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进行计算,期限为二十年;
而丧葬费用则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来确定,其总额为六个月的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