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欠钱的人叫债务人吗

欠钱的人叫债务人吗

欠钱的人叫债务人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5-11 18:55:22 已帮助136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欠钱的人叫债务人吗
债务方,一般称之为债务人
它所指向的对象,是在各种借款协议里,因为某种原因或者合同、契约的约束,需要承担偿还贷款责任的人。
而对于专门研究财务与会计领域的学者,他们更倾向于将债务人定义为那些拖欠他人金钱的机构或个人。
简而言之,债务人也可以被视为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而相对应的债权人则可以被看作是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商家。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