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国婚姻中,关于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对于外国人而言,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具备以下所需文件及证明:
首先,需提供本人所持有的有效护照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国际旅行证件;
其次,还须提交由其所在国家公证机构或具有相应权力的机关所开具的、能够证明其未婚身份的证明文件,或者是由该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所出具的同样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