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日期间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其时薪应不少于平时小时工资的1.5倍;
换言之,即加班所获得的薪酬应较平常正常工作所得有所提高,以弥补其因延长工作时间和增加额外工作量而付出的努力。
具体而言,在平时工作日内,劳动者下班后进行的加班,支付给他们的加班费用至少应为其基本工资的150%;
而在周末休息日进行的加班,其薪酬至少应为基本工资的200%;
至于在法定节假日进行的加班,其薪酬更应至少达到基本工资的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