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行为并不会对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产生任何影响。
也就是说,即使租赁房产在租赁期内发生了所有权变更的情况,也不能以此为由来否定或改变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这便是我们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含义具体来说就是,当出租方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将租赁房产的所有权转让给了第三方时,该租赁合同对于新的所有权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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