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立离婚协议之后仍有反悔余地,直到正式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之前皆可随时取消刚才所签订之协议。
然而,若已向该登记机构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关于财产分配状况在特定情况下仍有可能进行反悔。
举例来说,当夫妻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出售、毁坏以及滥用夫妻共有财产,或故意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以图侵吞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时,离婚后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划分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