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计算标准概述如下:
房屋拆迁安置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所享有的搬迁补助费用、在未能提供周转房的情况下所产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在过渡期超出时所产生的额外临时安置补助费用,此外还包括了非住宅性质的房屋因停产、停业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费用。
具体而言:
1.若拆迁人已提供周转房供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那么公式中的第二项补助费用将自动归零。
2.若拆迁房屋属于住宅性质,则公式中的第四项赔偿费用也将自动归零。
3.当被拆迁人获得相应的补偿时,这意味着该房屋已经由其自行使用。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先补偿、后征收”的基本原则,确保拆迁款项能够在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全额支付。
如有未补偿到位的情况,被拆迁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及房屋。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应归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
在确定拆迁房产的归属问题上,我们需要依据房产证来做出判断,而并非仅仅根据户口来决定。
尽管户口簿上的户主可能是房屋的使用者,但这并不代表他/她就是房屋的所有者。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应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地理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同时要求被征收人积极配合。
调查结果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开披露。
通常情况下,拆迁安置工作会通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协商达成协议的方式进行,双方需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内容达成共识,并将这些约定明确写入拆迁协议之中。
然而,若双方无法就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裁决申请。
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此裁决便具有了具体的法律效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