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向您介绍应当依法迅速进行审理的若干刑事案件类型:
第一类是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期的案件,同时要求案件事实明晰,证据确凿且充分可信,被告人承认其罪行并且自愿接受速裁程序的案件;
其次,为被告人承认自身所犯下的罪行,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不存在任何异议的案件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