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您详尽介绍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所必需知晓的基础知识和流程:
首先,夫妻双方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承担等事宜达成共识并协商一致;
其次,双方需签署书面离婚协议;
再次,双方须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递交相关材料进行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在完成离婚冷静期的30日内,双方均需亲自至原婚姻登记机构再次提交申请,以领取离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