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相关规定是由各地区政府依据本地实际状况制定且公开告示。
其中涉及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金、安置费用,同时还涵盖了农村村民住宅、其它地面上附属设施及青苗等方面的补偿费用,这些具体的补偿标准都将由当地政府进行详细制定并予以公示。
在区片综合地价的设定上,其具体标准需参照当地政府发布的公告通知。
例如,被划定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其每亩的平均征收补贴为58000元;
而旱地的平均每亩征收补贴则为99000元,水田的平均每亩征收补贴更是高达99000元;
至于用于种植蔬菜的土地,其平均每亩的征收补贴更是达到了惊人的156000元。
对于普通农田的征收补贴,其平均每亩旱地的补偿金额为53000元,水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金额为90000元;
而用于种植蔬菜的土地,其平均每亩的征收补贴也达到了15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