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交通肇事所引发的刑事诉讼时效通常被规定为五年。
若交通肇事构成犯罪行为,其诉讼期限则将延长至十年;
如果涉及到即使可能会被判定最高刑已经超过十年并仍在有期徒刑范围内的案件,那么诉讼时效也将进一步提高至十五年之久。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若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以上但却不满十年的有期徒刑,相关案件在经过十年之后便不再进行追诉。
然而,由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上,因此追诉时效将定为十年。《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