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购房合同之后,是存在可撤销的可能性的,买方有权与卖方进行友好协商,以达成解除购房合同的共识。
若买卖双方经充分磋商并达成共识,便可依法终止购房合同。
如在此过程中已向卖方支付了定金且开发商未出现任何法律规定的无法履行合同之情况时,买方便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然而,若买卖双方未能就解约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出现了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法定情形,且该等情形系由买方自身过失所引发,买方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