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离婚案件中赦免和处理信用卡债务问题时,首要任务便是将此类债务区分为夫妻共债与个人债务两类。
若判断为夫妻共债,则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还款责任;
若明确界定为个人债务,则需独自承受还款压力。
夫妻共债包括由于购买家庭生活必需品、支付家庭日常开支及修筑、采购、装修房屋所形成的债务;
为履行对配偶子女或对其父母的扶养、孝敬义务所产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参与夫妻双方均同意的文化教育、娱乐体育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以个人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但所得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
以及在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侵权赔偿所产生的债务。《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