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在婚姻存续期内,若有任何一方采用伪造手段制造双方共担的债务,另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而倘若在离婚程序中察觉到彼方伪造了债务责任,那么在审理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对犯错者实施惩罚措施,可减少甚至剥夺其应得的部分。
这无疑是对离婚过程中虚假债务制造行为的严肃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