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当双方达成协议以终止合同,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因为某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协议终止合同,那么该守约方在与违约方进行协商的过程中有权提出让其承担违约责任的要求。
若守约方并未提出这样的要求,那么违约方将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于2021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合同。
同时,当事人也可以自行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具体原因或条件。
当这些解除合同的原因或条件出现时,解除权人便可据此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此外,根据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当合同因违约行为而被解除时,解除权人有权向违约方主张承担违约责任,但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对此另有明确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