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试用期间非法解约或终止之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额。
换言之,经济补偿的金额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将支付相当于二个月薪资的款项作为报酬。
若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未达一年者,则按照一整年来计算;
反之,若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只须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标准薪资即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