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乃指自然人离世之后所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其具体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诸多方面:
1.公民在生前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来源;
2.公民所拥有的房产,储蓄以及各类生活必需品等;
3.公民所饲养的林木,家畜及家禽等;
4.公民所珍藏的各类文物及图书资料等;
5.法律许可条件下,公民享有所有权的生产资料等各项物质财富;
6.公民在知识产权方面所享有的诸如著作权,专利权等各项财产权益;
7.除上述之外,对公民来说,仍存在被法律认可为合法财产形式的其他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