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涉嫌敲诈勒索罪拘留

涉嫌敲诈勒索罪拘留

涉嫌敲诈勒索罪拘留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5-03 18:30:14 已帮助165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涉嫌敲诈勒索罪拘留
关于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期限问题,通常不得长于14天,最长期限为37天;
若在这期间未能获得批捕许可,应立即停止执行相关强制性措施。
公安机关有权利在拘留过程中,凡觉得拘留对象需要进一步采取逮捕措施时,需在拘留之日起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若遇非常规情况,可适当延长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直至一至四日为止。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成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人来说,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30天之久。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在实行拘留行为时,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如拘留证等,且在拘留结束之后,除非因涉及到侦查工作或具备无法通告他人的情形,否则都须于24小时之内,将拘留嫌疑人的具体原因以及拘留场所告知其家属或所在单位。
此外,公安机关还需在被拘留者自拘留生效之日算起的第二十四个小时内对其展开首次讯问程序。
发现拘留决定不当之时,必须立刻予以释放,同时发给相应的释放证明书。
证据暂时不足以证明有必要实施逮捕,则可以考虑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方式来处理案件。
然而,我们应该明确,刑事拘留本身并非判刑所需的决定因素,而是一种强制性的刑事司法手段。
刑事判决的结果,实际上取决于嫌疑人是否确实构成了犯罪,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法律咨询,请咨询专业律师机构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