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双务合同以及单务合同之概念的深入剖析,首先需明确双务合同乃为双方当事人均享有对应权利且履行相应义务的一种合同形态,每一方均同时具备债权人与债务人双重身份;
相较之下,单务合同则仅有一方在合同中享有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义务,另一方则仅需履行义务而无法享受任何权利。
合同作为民事主体间设立、变更及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协议,依据不同的评判标准可进行多种类型划分。《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