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信用"原则划定了合同从最初的签订、后续的执行、变更以及解除等所有阶段的准则。
同时,这一原则在合同关系结束之后仍然具有约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在行使自身权益、履行相应义务时,必须始终保持诚信,坚守信用,并与其他方进行积极的合作与配合,以确保各方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在大陆法系的法律体系中,诚实信用原则被尊崇为债法领域的至高无上的指导原则,享有"帝王规则"的美誉。
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物权、债权等各类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在合同法律关系中更是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