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年龄超过70岁者将无法适用拘留措施予以惩罚。
另外,以下情况原则上也不应该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1)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者;
(2)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且这是他们首次涉及到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3)已经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时其子女年龄不足一岁。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者;
已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且这是他们首次涉及到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年满70周岁以及已经有身孕或者正在喂奶的母亲,同时其子女年龄不足一岁,这些人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便应在执法过程中适当放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