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道路交通意外引发的车辆损害方面,理赔范围主要包括了:
对受损车辆进行修缮所需支付的全部修理费用、同期产生和必须支出的停放车辆的费用以及涉案车辆可能存在的价值贬损损失,这些都应当由侵权行为人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而当受伤方所拥有的被损害车辆正在用于货物运输或旅客运送业务运营活动时,他们可以据此要求侵权行为人对被损车辆修复期内产生的停运损失进行相应补偿,这同样应当得到交通事故责任方的满足与支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